集资变非吸 无期变有七 江湖名响 明达刑辩再露锋芒

作者:  浏览量:4498  发布时间: 2017-09-28 16:14:32  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,刑事辩护,非法集资金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高广清,刘研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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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大普奔!历时四年,渤海明达所高广清、刘研兵律师代理的李某某集资诈骗案取得了阶段性突破!

2017831,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集资诈骗案作出重一审判决,将李某某涉嫌犯罪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该份判决意味着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以高广清、刘研兵律师为首的刑辩团队,经过四年多的努力,历经一审、二审、重审三个阶段,该案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。

2013年,李某某涉嫌非法集资被刑拘,其朋友携同当事人子女,专程从天津慕名来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找高广清律师,请求高广清主任接受其子女的委托,担任李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的辩护人。因为该案涉案金额巨大,案卷材料纷繁复杂,涉案人员众多,为此,明达所接受委托后专门成立了刑辩小组。由高广清律师把控整体辩护思路和方案,刘研兵律师负责具体的方案形成和执行工作,由徐丽丽和吕静然律师配合进行案卷的阅卷和数据分析。

经过数个日夜的数据计算,数次的与当事人在看守所会见,通过对全部案卷的仔细查阅,多人次地讨论分析案情,穷尽了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等维权措施,最终高广清主任和刘研兵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,通过一审、二审,最终将案件发回重审。在重一审的庭审过程中,两位辩护人据理力争,讲法律,摆事实,使得李某某案峰回路转,案件定性由原一审的集资诈骗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刑期由原一审的无期徒刑变为七年有期徒刑!

李某某案取得的阶段性突破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彰显了明达所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,取得了当事人的极大好评。渤海明达刑辩团队此役再露锋芒,不愧江湖名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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